在 EN 10204 3.1 与 3.2 相关的石油天然气项目中,证书类型之间的区别是有实际后果的。材料请购单指定 EN 10204 3.2,并要求必维国际检验集团(Bureau Veritas)会签。采购团队下达订单。钢厂轧制管材,进行机械和化学测试,出具由其自身质量保证代表签署的 EN 10204 3.1 证书,然后发货。两个月后材料抵达制造车间。项目质量工程师审核文件包,进度影响随即显现:这是一份针对 3.2 订单出具的 3.1 证书。管材无法进入焊接队列。钢厂位于韩国。原本应见证测试的必维检验员已无法为这批货补充在场。可选方案是:切取新的试样并在第三方见证下重新测试,或直接拒收整批货并等待补充订单。
这种情况在石油天然气项目中经常发生。而它本可以在一个环节被预防:采购订单阶段。一旦材料完成轧制,除非钢厂保留了足够的测试材料以供见证复测(而大多数钢厂默认并不这样做),否则 3.2 选项就已关闭。
理解 EN 10204 证书类型的决策(具体来说是 3.1 与 3.2 的选择)是一个具有进度后果的采购与工程问题,其影响以周计,而非仅仅是质量部门的形式化流程。本指南将阐述石油天然气及石化应用中的决策框架。
EN 10204 到底规定了什么:四种证书类型
EN 10204:2004 是定义金属产品检验文件类型的欧洲统一标准。它并不规定哪种应用应使用哪种类型,该决策由适用的建造规范、监管机构或合同来确定。EN 10204 所规定的,是每种证书类型必须包含的内容,以及必须由谁出具和会签。
2.1 型:符合性声明。 由制造商出具;不包含具体测试数据。制造商声明产品符合订单要求。仅用于非安全关键用途的大宗材料。
2.2 型:测试报告。 由制造商出具,包含实际测试结果,但结果可能适用于某一批次或批号,而非具体发运的材料。不可追溯到单个熔炼炉号或产品分析。用于非关键结构应用。
3.1 型(检验证书)。 对发运材料执行专项检验。化学和机械测试结果可追溯到具体熔炼炉号。由制造商自身的授权质量代表签署,该代表在组织上必须独立于生产职能部门。这是石油天然气应用中所有承压部件的最低证书等级。
3.2 型(具有独立会签的检验证书)。 包含 3.1 型的全部内容,另加第三方的会签,该第三方在组织上完全独立于制造商,可以是买方指定的检验员,也可以是经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PED 2014/68/EU 下的公告机构)。第三方会签人必须亲自见证测试过程。仅凭文件审查而会签的"3.2 证书"不是有效的 3.2 证书。
在石油天然气行业中,最关键的区别是 3.2 会签人的独立性要求。向生产总监汇报的钢厂质量保证经理不具备独立性。由买方委托、并在测试期间亲临钢厂现场的必维(BV)或挪威船级社(DNV)检验员则具备独立性。这一区别在文件审查环节是无法蒙混过关的:如果会签人的组织隶属关系与钢厂相同(无论文件上标注什么),该文件都只是 3.1 证书。

在石油天然气行业中,何时 EN 10204 3.1 已经足够?
对于典型石油天然气工厂中的大多数材料而言,3.1 是合同和规范要求的最低标准,并且完全足够。
ASME B31.3 第 323.1 条要求可追溯到具体熔炼炉号的经认证材料测试报告,3.1 证书能够满足这一要求。ASME U 标志计划的国家锅炉法规要求授权检验员在签署数据报告前审核并接受所有材料测试证书,对于大多数非特殊用途的碳钢和合金钢材料,他们会接受 3.1 证书。
以下应用场景中,3.1 是正确且足够的证书等级:
- 用于一般工艺服务、公用工程及非酸性环境中的碳钢(A106、A53、API 5L)管道
- ASME B31.3 中 P 编号为 1 的材料在正常流体服务下的应用
- 非承压服务中的结构钢支撑、构架和吊架
- 项目规范未明确要求 3.2 的低合金钢承压部件
- 不属于 PED 2014/68/EU 管辖范围的设备(I 类或非承压级别)
在石油天然气和石化行业中,何时 EN 10204 3.2 是强制要求?
3.2 的触发条件在规范、法规和主要公司标准中都有明确定义。挑战在于,这些条件会在多个层面同时起作用:一个项目可能因不同原因在监管层面、规范层面以及客户规格层面同时触发 3.2 要求,每一层都必须独立核查。
监管触发条件:PED 2014/68/EU
对于销往欧盟市场的设备(压力容器、热交换器、管道系统),PED III 类和 IV 类要求 EN 10204 3.2。类别由流体类型(第 1 组为危险流体;第 2 组为其他所有流体)、最大允许压力、容积(对容器而言)或公称直径 DN(对管道而言)以及温度共同决定。III 类和 IV 类设备的 PED 符合性评估必须由公告机构执行,材料认证必须满足 3.2 要求以支持公告机构的签核。
如果您正在制造运往欧洲炼油厂、石化厂或天然气处理设施的设备,且设备属于 III 类或 IV 类,那么 EN 10204 3.2 是法律要求,而非合同层面的偏好。
规范触发条件:DNV-ST-F101(海上管道)
DNV-ST-F101《海底管道系统》要求,在挪威大陆架的海底管道系统上,以及在指定采用 DNV 认证的应用中,所有管线管材和管件均需 EN 10204 3.2。DNV 检验员必须会签证书。这在北海、巴伦支海及其他采用 DNV 船级的项目中是标准要求。
主要运营商规范
壳牌 DEP(设计与工程实践)规范要求,安全关键材料需采用 3.2 证书,包括:酸性服务中的承压部件、高压/高温服务、氢气服务,以及具有严格 NACE 硬度要求的材料。具体的 DEP 引用条款因项目和版本而异。
埃克森美孚 GP 18-07-01《合金管道材料要求》要求 P91(9Cr-1Mo-V)、P22(2.25Cr-1Mo)以及其他高铬合金管道材料使用 3.2 证书。其原因是合金牌号更容易受到炉号间差异的影响,而在高温或氢气服务中使用错误牌号合金所带来的成本足以证明第三方见证测试是合理的。
沙特阿美 SAES-A-004《材料选型》要求及相关 SAES 标准,对海上和关键的陆上服务要求采用 3.2 证书。
合同要求
项目专属的质量计划、供应商检验程序(VIP)和采购订单,均可独立于基础规范之外要求 3.2 证书。这是"应为 3.2 却出具 3.1"问题最常见的来源:PO 层面的要求未被传达给制定规格的技术团队,也未在下单时传达给钢厂。
3.2 证书对进度和供应链的影响
选择 3.2 证书不仅仅是证书类型的偏好,它对进度、成本和物流有直接影响,必须纳入项目计划中统筹考虑。
第三方检验安排。 买方必须在下达材料订单前指定或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第三方检验(TPI)代表必须在测试期间(通常是机械测试(拉伸、夏比、硬度)和化学分析期间)到钢厂现场。在亚洲运营、承接欧洲项目的钢厂,通常需要 3 到 4 周的提前期来协调 DNV 或 BV 检验员到场。此时间必须纳入材料交付进度表;一旦错过便无法弥补。
见证测试与文件审查的区别。 有效的 3.2 证书要求会签人亲自见证测试过程。若某 TPI 机构提供的是"基于审阅钢厂测试记录而出具的 3.2 会签",则该服务不构成合规的 3.2 证书。这一区别很重要;因为二级供应链中的一些钢厂实际上提供的只是一种文件审查背书服务。在 PED、DNV 和壳牌标准下,这是不可接受的。
对交付进度的影响。 在钢厂生产计划中加入 3.2 见证环节,通常会使每笔订单增加 1 到 3 周的时间,具体取决于钢厂的生产计划安排和 TPI 机构的排期。对于交付窗口紧张的项目,这一点必须在下单前纳入采购进度考量,而不是在下单后才被发现。
成本。 对单笔材料订单在钢厂进行第三方检验,其 TPI 费用、差旅及管理成本通常在 2,000 至 8,000 美元之间,具体取决于检验机构、钢厂所在地和测试复杂程度。对于高合金、大批量订单,成本会相应增加。这是必须计入采购预算的实际项目成本。
如何防止错误的证书类型抵达制造车间
预防的关键点在于采购订单阶段。一旦材料以错误的证书类型抵达制造车间,所有的补救方案都代价高昂:
- 若钢厂保留了测试样本,安排事后见证复测(这并不能得到保证,需要钢厂同意并有 TPI 到场)
- 出具正式的不符合项报告(NCR)、隔离材料并下达补充订单
- 申请让步或偏差批准以 3.1 替代 3.2,这需要工程授权,且可能被公告机构或客户拒绝
这些方案都既不快也不便宜。要做到预防,需要三道管控措施:
管控措施一:工程阶段的规格明确性。 材料规格书或管线清单(Line List)必须明确注明每个服务类别所需的 EN 10204 类型。这是工程职能,而非采购职能。如果工程师在用于客户已标记为 3.2 服务的氢气服务管线的合金管道行项目上,在管线清单上写下"MTC:EN 10204 3.1",该错误将原封不动地沿采购流程传递下去。
管控措施二:采购订单传达。 EN 10204 类型必须出现在采购订单上,而不仅仅是材料数据表或检验计划上。钢厂是按 PO 要求执行的。他们不会主动核查材料规格书或工程数据表是否暗示了与 PO 所写不同的证书等级。
管控措施三:收货时的证书审核。 任何 MTC 到货时,第一项检查应是:证书类型是否与 PO 相符?这项检查只需五秒钟,却能在材料流转之前拦截失误。质量工程师如果只对照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数值审核到货的 MTC,而不核对证书类型与 PO 是否一致,就遗漏了最具后果性的合规检查。
构建能够自动捕获类型不符的 MTC 工作流
当项目涉及跨多个材料类别的数百个行项目时,对每一批到货材料手动核对证书类型与 PO 是否一致,极易出错。这项检查取决于当值的质量工程师是谁、他们是否记住或手头掌握了 PO 要求,以及他们在多大压力下需要尽快放行材料。
自动化 MTC 审核系统可直接解决这一问题:系统保存 PO 层面的 EN 10204 类型要求,并将其与每份到货证书中提取的类型进行比对。当针对 3.2 PO 行项目收到的是 3.1 型证书时,系统会在任何后续操作发生之前立即触发暂停警报。带时间戳的异常记录随即成为审计跟踪的一部分:NCR 在收货时即被提出,而不是三周后在公告机构审核中才被发现。
对于在酸性服务、氢气服务或海底应用中拥有大量合金材料的项目,AI 提取技术(无论文件格式或语言如何均可读取证书类型)与自动化 PO 交叉核对相结合,消除了当前失效环节所依赖的人工查对。
TestCert 在实践中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TestCert 从每份到货 MTC 中提取 EN 10204 证书类型(2.1、2.2、3.1 或 3.2),无论文件格式、钢厂所用语言或证书版式如何。对于声称为 3.2 的证书,系统会验证是否存在两个不同、且在组织上相互独立的会签,并核实其姓名和组织隶属关系是否可识别。如果一份声称是 3.2 的文件只有一个签名,或其会签人隶属于钢厂的母公司,系统会将其标记为潜在的 3.2 不符合项,交由人工复核。
证书类型会在收货时与 PO 要求进行交叉核对。当到货类型与 PO 规格不符时,系统会在三十秒内提出异常,并附带 PO 行项目参考、证书详情以及暂停建议,在任何材料流转决策做出之前完成。
对于受 PED、DNV 或壳牌 DEP 认证要求约束的项目,收货时捕获的证书类型审计跟踪(与 PO 规格和 EN 10204 要求相匹配)可供公告机构或 TPI 审核使用,无需人工整理文件。
3.1 与 3.2 的决策,如果正确应用并在收货环节系统化验证,是石油天然气项目中最具后果性的质量管控之一。而借助合适的工具,它也是执行速度最快的管控之一。立即查看 TestCert 如何处理您的实际项目 MTC,在 testcert.io 预约演示。
